、受理。
人才服务中心负责受理申请材料。接收齐全、符合规定形式的申请材料即为受理,申请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,应当当场或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要补正的全部内容。
二、审核。
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审核。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,必要时可派工作人员对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。审核工作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完成。
三、决定。
经过审核,符合规定条件的,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制作行政许可决定书,并核发《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》(以下简称《许可证》),并在《许可证》上载明许可开展的业务,由人才服务中心10日内送达申请人。
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,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人批准,可延长10日,并应当及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。
以上内容参考:baidubaike春坦-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
办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有以下流程: 1、受理:对申请机构提交的材料,即时审理。2、审查:对申报材料齐全的,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在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。对提供材料不完备的,随时告知申请机构予以补正。3、实地考察:工作人员到现场对开办场所、办公设施、办公环境等进行实地考察。4、发证:符合条件的,予以批准,颁发《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》;不予批准的,应当说明理由。
(一)工具/原料
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办理要求
1、拥有一张注册资本不少于200万元的营业执照;
2、有申请开办劳务派遺组织的报告
3、有劳务派遣组织的章程并已经制定好了的劳务派遺有关制度;
4、有办公场所的办公用房证明(租用协议、产权证)
《劳务派遺经营许可证》 资质办理资料
1、劳务派遺经营许可申请书;
2营业执照
3、公司章程以及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
4、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以及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、信息管理系统等
清单
5、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
6、劳务派遣管理制度.包括劳动合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