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
申请条件:
(一)注册资本金或者开办金不少于10万元;
(二)有与开展职业中介服务相适应的场所(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且房屋用途为办公或商业类)和设施;
(三)有2名以上(含2名)具有人力资源服务职业资格专职工作人员(以社保缴交记录为证)的身份证(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通行证)原件、学历证书原件、职业书原件(1份)(注:人力资源服务职业资格即以下其中一种:a.具有职业指导员、劳动关系协调员、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或人力资源经济类初级职称;b.大专以上人力资源类学历;c.经过人力资源市场主管部门组织从业人员培训);
(四)有管理制度和章程(内容含开展服务的流程、规范、内部管理及工作制度);
(五)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。